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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立法院今三讀通過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,新法上路後,
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、代管業者管理、出租,可獲所得稅免徵或減免優惠。
月租金6千元以下免徵所得稅;月租6千元至2萬元,依房租收入53%計算所得稅;
月租超過2萬元全額計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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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立法院今三讀通過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,新法上路後,
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、代管業者管理、出租,可獲所得稅免徵或減免優惠。
月租金6千元以下免徵所得稅;月租6千元至2萬元,依房租收入53%計算所得稅;
月租超過2萬元全額計稅。
2.
此法就是在欺負無殼蝸牛~造成租金成本上漲的惡法!
稅還不是加在租屋者身上,擺明了,你政府就是要錢而已。
要是跟房東有稅金糾紛,那房子你還住不住?馬上要你搬家都有可能……
遇到還不是只能摸摸鼻子吞肚裡,租屋網一堆房東po文,實際乖乖繳稅的能有幾個,
相關單位也沒有什麼查稅的實際作為等消息
最後還會被嘴 不爽不要租~
3.
其實從古至今~只要是修法或是立法~通常對一般老百姓都不會有太大的好處~
想想那些立法者是那些人?是不是就是那些既得利益者呢?
表面上好像是為了人民好~為了要杜絕可惡的房東之類的~
但是說穿就是要收稅拉~